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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的婴儿离婚抚养权归谁

日期 Date :2021-05-30 发布者 :广东恩慈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675次

  在我国夫妻离婚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夫妻离婚的就需要处理好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夫妻双方离婚,最可怜的就是小孩子的,可以协商的尽量自行协商,实在无法协商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那么,六个月的婴儿离婚抚养权归谁?下面由本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六个月的婴儿离婚抚养权归谁

  法院对子女抚养权判决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成长,对于六个月大的婴儿,还处于哺乳期,显然判给女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