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描述:梁某于2014年买地建房。2015年卖房收获一笔钱,之后未申报相应所得税,并且收据和小票保存不全。税务局2016年展开调查,怀疑梁某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即将面临着上缴8万多的税金、罚金及利息的情况。梁某向律师求助。 解决方案:律师通过与税务局的协商,帮助梁某将其罚金全部免除,后将税金降至5万。之后通过第二步协商,在没有保存全部收据及小票的情况下,成功的将税金减到了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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