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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条件

日期 Date :2021-05-09 发布者 :广东恩慈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434次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不是儿戏,孩子也不会是大人争夺的玩具。孩子抚养权是应该建立在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基础上的,如果拥有抚养权的父或母因生活或工作灯原因不能对孩子进行照顾和教育,给孩子的成长带来不利等因素,另一方提出变更孩子抚养是可以的。但是变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有哪些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条件?本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一)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这是必须变更的情形,出发点主要为了孩子,因为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

  (二)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此时,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三)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孩子是父母心尖的一块肉,原本离婚就对孩子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如果再遇到恶毒的后妈后爸或者对方照料不恰当,更是对孩子的二次伤害。因此为了孩子更好地成长,需要好好了解清楚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