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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4种情况劳动者主动辞职,单位也得赔偿!

日期 Date :2019-02-22 发布者 :广东恩慈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655次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生活经验,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但是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话,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但也不是说员工主动辞职单位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下4种情况下,即使劳动者是自己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也逃不了支付经济补偿金!

1单位恶意拖欠、扣发工资、奖金:

假如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工资、奖金或者是没有按照要求支付加班补偿、补贴,单位的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员工可以因此要求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务帮提醒大家,有以上情况时大家一定要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不要忘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相应的就业条件

比如说单位未按要求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或社会保险,又或者是单位没有为员工提供应允的就业条件、未按合同规定对员工进行培训、未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或者未提供其它在合同中以书面形式约定了的条件,员工也可以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以欺骗或胁迫形式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如今职场对员工需求极高,有的单位为了尽量招揽员工,有时会以欺骗等形式来诱使员工与其签定劳动合同,或者是以高额的违约金来限制劳动者离职。这时候员工需要知道,用人单位并没有权利约定所谓的离职违约金。

辞职是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辞职时只需要尽到提前通知单位的义务就可以了,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只要用人单位没有花钱让员工参与其他额外的就业培训或业务进修项目,用人单位就没有权利要求员工在离职时支付违约金,且即使单位月员工约定了服务年限,所约定的违约金的金额也不能高于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压榨劳动者、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单位以非正常手段,比如说,随意安排加班、任意延长劳动者劳动时间等,压榨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要证据充足,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以上四种情况,属于单位存在过错,员工因此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还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当存在以上四种情况时,法务帮提醒各位,一定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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