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年躺在货车车底,不知情的货车司机发车启动,将男孩碾压身亡。男孩父母将货车司机、车主及其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0万多元。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结此案,认定该男孩故意制造车祸,司机、车主及保险公司无需赔偿,驳回了其父母的索赔诉请。
基本案情
2017年12月6日16时50分许,司机李先生驾驶一辆货车在长安镇建安路右侧路基往左第二条车道内
往新民大道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建安路新安大桥底红绿灯路口停车等待绿灯放行时,让李先生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时年15岁的小包跨越护栏,钻进该车车底躺在右后轮下。货车在绿灯放行起步时,感觉到货车一阵颠簸,李先生随即下车查看,发现货车碾压了小包身体。
事发后,小包被送医院抢救无效,当天死亡,用去医疗费9000多元。该款全部由车主支付。
交警部门经调查,货车司机在事发时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血液中未检出乙醇。经鉴定,货车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均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结合事发时的监控视频等证据,交警部门认定,小包主动跨越护栏躺在车轮下,属于故意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货车司机不负事故责任。
小包父母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不服,向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复核。交警部门经复核,维持了原事故认定。
法院裁判
今年5月30日,小包父母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货车司机、车主及保险公司,索赔死亡赔偿金等多项费用合计20万多元。
法院为此特地调取了交警部门的监控视频。视频显示,从事故前半个小时开始,小包就在事发地点附近徘徊。当李先生停车等候绿灯,小包跨越护栏穿过第一条车道,钻进货车车底,躺卧在该车车头右侧第二排轮胎后,将头部露出车身,过一两秒钟后,货车见绿灯放行并启动车辆,随后车辆的右后轮碾压小包身体。
庭审中,车方认为,小包的举动并非正常行为,其父母称小包从农村出来,不懂交通规则才出现该行为是违背常识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事故是小包故意造成的,判决驳回了小包父母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下达后,小包父母没有上诉。日前,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