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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借钱不还的人需要什么证据?

日期 Date :2018-08-11 发布者 :广东恩慈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825次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生活中还是有那么几个老赖经常借钱不还钱。那么,当遇上借钱不还的人,要走到起诉那一步的时候,起诉时需要哪些证据呢?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等级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容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5、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民间借贷行为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规定:

(1)出借人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若仅仅根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已经偿还了借款,则应该提供相应还钱的证据证明。

(3)若仅仅依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该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则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

(4)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融、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