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且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年来,随着法院的执法力度加大,老赖越来越少了,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后,会有哪些影响呢?
案例描述
朱某此前为武汉某服装厂厂长,因资金周转问题欠下合作公司3000余万元巨额债务。去年初,朱某因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不归还杜某3000余万元,被法院强制执行。朱某闻讯失踪。法官曾试图打电话联系她,但她一直对法官避而不见。
去年7月初,有知情人举报称,朱某已隐匿财产,并整了容,住在广东深圳市福田区,经常组织聚会。同月11日,武汉执行法警赶到深圳,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下对朱某执行异地关押。朱某对法警表示,她在深圳没有工作,生活很艰难,每个月靠做义工的两三千元收入生活,租的房子也是靠妹妹接济。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与法警支队走访相关知情人发现,朱某依然过着奢靡的生活。朱某租的房子面积有140平方米,每月租金不菲。在她的一张与微信绑定的银行卡上,2016年以来就花掉388万元。
她经常在微信朋友圈里晒出去游玩的照片,还加入了某游艇俱乐部,仅会费就达20万元。她还多次整容。
朱某此前名下有多辆豪车,包括“玛莎拉蒂”“保时捷”等,后来均转至妹妹名下。
由于朱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无法乘坐高铁,她就使用妹妹的身份证坐火车,还用朋友的身份证办理了银行卡,便于自己高消费。
在大量证据面前,朱某承认冒用他人身份证坐火车,借用他人银行卡美容、高消费、投资等逃避失信惩戒的违法事实。去年7月26日,武汉市江汉区警方刑事拘留朱某。拘留期间,朱某竟伙同他人转移银行存款,未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法院提审后,依法扣押了朱某的“苹果7”手机和价值数十万元的玉手镯。
裁判结果
今年4月20日,江汉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朱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朱某不服,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院法官告诉朱某,她没有如实申报财产,而且违反了限制高消费的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经过法院的教育和解释,朱某于近日撤销了上诉。
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后,会有哪些影响呢?
1、法院通过相关平台公布信息包括失信人员的身份信息及工作单位,导致失信人员臭名远播;
2、限制失信人员乘坐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民航飞机,导致失信人员出行不便;
3、限制失信人员高消费、出境旅游、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限制其购买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
4、限制失信人员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5、限制失信人员在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6、限制失信人员开公司办企业;
7、失信人员信用等级被降到最低,无法申领信用卡、无法申请贷款,被金融机构“拉黑”;
8、失信情况将作为失信人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同时将失信情况通报所在的单位和相关部门;
9、限制失信人员参加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
10、建设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失信人员的建筑市场相关业务事项;规划管理部门对失信人员有使用权的土地暂停办理规划报建手续、暂缓办理在建项目的后续规划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