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这个全民大热的话题,走到哪都能听人讨论,婚前买房、婚后买房、买房要不要加配偶名字……这些是很常见的问题,也是很现实的一个话题。下面关注一下关于婚后买房的法律知识。
一、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产,不论写在夫妻任何一方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用婚前个人财产又添加了夫妻共同财产重新购房,或者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了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的房贷,那么该部分财产如何认定,各地法院处理并不一致,有些认为应当予以扣除,有些则认为,这属于夫妻对该婚前个人财产达成新的约定,不再视为个人财产。
二、婚后购买房产,能否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有些夫妻为了规避风险,担心自己名下财产被执行,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由于父母财产和子女财产一般情况下都高度混同,而且未成年子女一般没有经济来源,日常支出都是父母承担,这种情况下很难证明该房产是子女个人财产,因此该执行的时候,还是会被执行。
有些夫妻则因为担心将来要收遗产税,或者赠与时也要交税,因此提前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甚至有些父母从长远考虑,觉得这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会被分割。
未雨绸缪是好的,但也会带来种种不便。
1、无法转让或出售。
子女名下的房产,要等到其18岁以后,经其同意,才能出售。
2、房子无法分割。
夫妻关系破裂时,因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无法分割,谁监护子女谁就会掌握该房产。
3、子女配偶继承该房产。
子女婚后不幸去世,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对于他的遗产,是有继承权的。而遗产是包括婚前个人财产的。
4、子女独立买房受限。
现在很多地方都限购,或者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这种情况下,如果父母购房写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将来子女成年,独立买房时,会忽然发现,自己居然可能无法购买,或者变成了购买二套房提高了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三、婚后父母出资买房
如果仅有一方父母在购买房产时进行了支援,婚姻不幸破裂时在分割一般会发生争议。
1、一种认为,只要婚后给钱买房,如果没有明确是给自己子女,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父母为了让子女更好的生活,对子女进行资助是正常的,而且父母给子女资助要求子女写书面协议也不符合常理,因此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赠与给自己子女的,则一般认定为给夫妻双方的赠与。
2、另一种则认为,婚后给钱买房,在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的情况下,就应当视为是借款。
如果当事人的父母坚称该笔款项为借款,且该借款还有一方(一般是己方子女)出具的借条,以及转账记录,或者付款凭证等内容来证明,则该笔款项,也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