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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应该如何办理

日期 Date :2021-09-28 发布者 :广东恩慈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530次

  结婚的夫妻一般都会有共同的财产或者是生育了子女,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财产和子女进行约定。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那么,离婚应该如何办理?以下是本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应该如何办理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   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

  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

  工本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