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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上的男女平等如何理解

日期 Date :2021-08-30 发布者 :广东恩慈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507次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听到“男女平等”,其实男女平等还有很多的方面,包括在婚姻上。在我们的大街小巷上看到都会有男女平等的标语,对于“男女平等”都是停留在字面上。那么,民法典上的男女平等如何理解?下面本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民法典上的男女平等如何理解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男女平等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婚姻关系方面。男女有同等的缔结婚姻的权利,结婚条件对男女双方是平等的;结婚后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成为对方的家庭成员;男女有同等的离婚请

  求权;离婚时男女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均享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对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父母双方在条件相同时平等;对共同债务的清偿义务和离婚时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补偿请求权、经济帮助请求权等方面,双方的权利义务也是同等的。

  (二)在家庭关系方面:

  1、夫妻关系。各自有独立的姓名权,人身自由权,继承遗产权,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双方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义务平等,计划生育的权利义务平等,互相抚养的权利义务平等。

  2、父母子女关系。父和母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义务平等,接受子女赡养扶助的权利平等,子和女接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平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平等,父和母、子和女的继承权平等。

  3、其他家庭成员关系。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义务平等,接受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的权利平等,兄和姐抚养弟和妹的义务平等,接受弟和妹赡养的权利平等。

  上述规定在民法典中前后呼应,条款明确具体,彻底否定了男尊女卑、夫权至上等封建婚姻家庭制度及其思想观念,进一步倡导和确定了男女平等的两性关系,使这一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更新的内容,是男女平等这一基本国策在婚姻家庭领域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