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或者是说在上下班的途中都可以看到经常会有轻微的交通事故发生,都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小事情。多少拿回有些人为了躲避责任或者是害怕选择了逃逸。那么,怎么处理轻微交通事故逃逸?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首先要从性质认定上说起,如果是以下6种情况,虽然行为上与“逃逸”无异,但并不会构成交通事故逃逸。
1. 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没有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并达成协议,在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其中一方却反悔并报案;
2. 为抢救事故伤者,事故当事人在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
3. 将伤者送医院后,当事人确实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要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了本人真实信息,后在商定时间内如期返回;
4. 当事人出于受伤需要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了现场,没有能及时报案;
5. 当事人驾车驶离了现场,但存在有力证据证明其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
6. 有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
怎么处理轻微交通事故逃逸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对其处以200元以上但在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交通肇事后逃逸,如果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先弄清到底是不是“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