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七条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财政部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情形不征收个税。
房产已经赠与子女,但老人得不到赡养该怎么办?房产赠与后是否可以撤销?关于房产的赠予问题在生活中也常见,下面总结关于房子的赠与合同无效、撤销类案件。
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依据是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果,但不因此影响合同效力。再婚夫妻婚前一方给付房款,另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房屋可认定为订立合同方的当事人的财产。签订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其母亲、子女请求分割房产的,未办理登记的不动产,其财产性权利可予继承,另一方给付的房款可按被继承人对其负担的债务处理,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债务清偿后,继承人对存有的遗产进行分割,且分割时应按照遗产的实际价值而非购买时或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价值,这符合民法的公平原则,同时有利于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买房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家住广州的胡先生与妻子龚某与开发商签约购置总价为2267960元的房产一套,开发商不仅没给购房合同,还在他们支付了176万后,向法院起诉主张购房者支付迟延付款违约金。怎么回事呢?法院怎么判?
近几年房价大涨,不少业主都后悔不该早早卖房。李某就是其中一位,想到八年前自己卖出的那套房产,他悔不当初。为了拿回房产,李某将买家告上了法院,声称房子是租赁不是买卖。法院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