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第一审婚姻、继承、家庭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对重大疑难、新类型和在适用法律上有普遍意义的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自行决定由其审理,或者根据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决定由其审理。
夫妻之间最基本的就是忠诚,但总有一些人在结婚后抵挡不住外面的诱惑而出轨。婚姻受法律的保护,当一方出轨时,另一方应该怎么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多少人陷入这样的婚姻误区:夫妻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结婚之后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出轨方在离婚时可以分得少或者不分财产……你是否也会被《婚姻法》误导?对于婚姻,你了解对多少?
同居,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随着社会风气的开放、伦理观念的转变,同居作为婚姻关系之外的一种两性关系,在日常生活中已屡见不鲜。 然而,同居在我国法律、审判中的地位一直比较尴尬,由此引发的当事人身份地位、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侵犯人身权等纠纷也一直是法院审判中的难点所在。这些案件的处理需要依据哪些法律规定?同居关系又有哪些法律风险?看法官给了哪些忠告。
一、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性规定 二、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排除法院主管。 三、劳动争议案件采用“一裁两审”制,仲裁是强制前置程序,未经仲裁的,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四、刑民交叉时,民事案件应先不予受理的情形 五、民事诉讼证据因自身的证据属性不具有民事可诉性 六、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国家政策性问题引发的纠纷,不应由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七、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不予受理的情形 八、自然资源权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引发的争议,不属民事诉讼受理范围的情形 九、侵权责任纠纷不予受理的情形 十、商事纠纷不予受理的情形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透支信用卡造成大额欠款,如果银行追债或者双方离婚了,卡债该由谁还?是一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这样的咨询不在少数,可见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信用卡卡债界定的问题也是困惑人们的一个难题。